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届毕业生课外学分认定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毕业班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参加一系列课外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
二、认定依据
根据湖院办发[2021]8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州学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秉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进行认定。
三、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湖州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上交到各学院。
2.各学院初审并填写《湖州学院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汇总表》。
3.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公布认定结果。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预审结果《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申请表》等其他认定工作相关纸质材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查。
联系人:鲍舒燕,电话:2320618,邮箱:02690@zjhu.edu.cn。
教务处
2021年10月12日